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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学院2019年补充助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2019-11-28


根据《(沪交学[2019]27号)上海交通大学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》及《2019年度秋季补充助学金评审通知》的精神和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 

一、本年度补充助学金申请群体:

1.未获得本年度补充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生;

2.若上一学年获得过补充助学金,考核结果为“B”以上的学生

考核由对应思政教师进行考核,分为A,B,C档,其中:

A档:申请本年度补充助学金优先考虑;

B档:可参与本年度补充助学金申请;

C档:取消本年度补充助学金申请资格 

考核评定原则:

A档30%:计划完成为100%、成绩排名年级前50%、积极参加公益/课内外活动(以上三条皆满足)

B档40%:计划完成为75%且上一学年成绩挂科少于三门

C档30%:计划完成小于50%、成绩出现三门(含3门)以上挂科、生活出现铺张浪费,过度娱乐,奢侈消费或无故拒绝参加设奖方活动。

 

二、补充助学金资助目的

资助学生进一步掌握技能、提升能力、增长见闻,激励学生不断进步。申请资金可用于但不限于以下方向:科技创新、技能学习、出国交流、考级考证等。

 

三、本年度补充助学金项目和金额:

 

四、评审委员会

学院(系)党政领导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、思政教师代表、班主任代表、学生代表

 

五、本年度补充助学金材料提交要求:

1.申请本年度补充助学金的新入库学生:本年度补充助学金申请表/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/项目额外要求的材料

2.申请本年度补充助学金原在库学生:本年度补充助学金申请表/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/成绩单/个人总结/项目额外要求的材料

3.补充助学金跟踪续评学生:本年度补充助学金续评申请表/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/成绩单/个人总结/项目额外要求的材料

4.取消续评学生:取消续评申请表(模板见附件7)

5.补评学生:提交材料同2

6.2018年度仅获得基本助学金学生打印“基本助学金个人总结”

注意事项:

1.个人总结和申请表皆为线上下载打印(专用表单独填写打印),具体操作见网络申请操作说明

2. 提交过程中务必要正确选择对应的思政老师名字:

本科生:董健鑫 

徐汇校区研究生:韩红蕊 

闵行校区研究生:卢倩

3.若有参加公益活动或者获奖经历请附上纸质材料证明

 

六、获助学生义务

1.须参加学校或设奖方组织的相关活动,定期汇报个人成长情况或提供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;

2.须常怀感恩之心,常思捐赠之人,保持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和简朴的生活作风

3.须严格按照申报计划使用资金,不得随意更改

4.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,积极参加不少于15h的社会志愿服务

 

七、评审时间安排

11月28日-12月2日,下发通知并接受申报,申请者按照网络申请操作说明进行线上申报,并提交相应纸质版材料。纸质版证明材料请递交至闵行校区人文楼300号A9或徐汇校区教一楼103A学工办,截止时间为12月2日上午11时,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评选资格。

12月6日前,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。 

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9年11月28日

 

2019年助学金学生申请须知 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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